1.中區廠煙囪排放之戴奧辛檢測頻率係依據「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」第八條:「…焚化爐每年應定期檢測煙道排氣中戴奧辛污染物2次…」規定辦理。 2.中區廠煙囪排放之戴奧辛定期檢測結果皆符合「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」(標準值為0.1 ng-TEQ/Nm3)。